遭十七年半牢狱迫害 辽宁杨将威又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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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杨将威在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再次被绑架,四月二十五日被构陷到达绥中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十六日,律师去检察院递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以及杨将威84岁老父亲的“对杨将威变更强制措施申请”。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杨将威三次被非法劳教累计七年半,二零零八年被绥中法院的法官关树森非法判刑十年,期间被辗转关过四个监狱。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五年来,杨将威曾被非法关押累计十七年半,在家里度过的时间只有七年多一点。

一、再被绑架、面临“走程序”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因为贴了一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杨将威被绥中高岭镇派出所五十多岁的警察郭铁军和郭铁军车上一个三、四十岁不是警察的不明身份的女人拦住,当时那个女人顶着杨将威的车门不让他离开。郭铁军当时没有穿警服,为了证明自己是警察,从车里拿出了警服。郭铁军并叫了另一辆警车,把杨将威绑架。

之后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宝民带人去杨将威家里非法抄家,抄走一本《转法轮》,两个播放器,台历和挂历共4个。当时杨将威的父亲情绪激动,王宝民威胁说:你再这样把你也抓起来。杨将威的妹妹也在场,对王宝民说“好人有好报”,之后王宝民就没再说话。

当晚,办案单位高岭镇派出所所长徐博通知家属拘留三天,人关在看守所。三天后(周一)又改成延长到七天,说是刑事拘留,等着走程序。

二、“案件”已被派出所呈送检察院,等待批捕与否的结果

四月二十四日,杨将威的律师和家属去了高岭派出所递交辩护人手续和辩护人意见,要求办案单位撤销案件。当时徐所长不在派出所,打电话给徐所长,徐所长说让常宇警官接收一下律师的手续和材料,常宇在收取手续后又退还给律师,表示需请示才能收取。期间,举报抓捕杨将威的该派出所老警察郭铁军以给国保大队打过电话为由责令律师和家属立即离开派出所和镇政府的院子。

律师和家属反复交涉未果,过程长达两三个小时,在场有多名警察,律师从多个角度给这些警察普法,这些警察之前完全不明白修炼法轮功和制作传播法轮功相关资料不违法,在场的警察不同程度听明白了一些,也有没太听明白的。郭铁军当时的态度比较恶劣。杨将威妻子对他说:咱们没有个人恩怨,我就是来说说情况,我之前照顾我自己八十多岁的摔伤了腿的母亲照顾了十六个月,现在杨将威又不在家,我每天照顾公公,老人家耳朵聋、看不清东西,每天着急上火,照顾他倒是没问题,但他每天心里难受,跟我反复说那几句话,说儿子回不来的话都活不了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安抚老人。带老人比带孩子还难,面对公公的情绪我真的很难。郭铁军听了说:你们家里的情况我们都知道。之后就没再说什么了。当晚,派出所归还了杨将威的车。

律师和家属又去了检察院的控申科,控告办案单位不收辩护人手续、未充分保障辩护权问题。律师并去了信访办,未果,又找了督察,之后信访有人接待了。

四月二十五日下午,案卷材料到达绥中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公诉、审查、逮捕)。四月二十六日,律师去检察院递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以及杨将威84岁老父亲的“对杨将威变更强制措施申请”,还有杨将威妻子写给检察官说明杨将威本人和自家情况的信。

四月二十六日,康琪检察官(绥中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女,三十多岁,人善良,但不明白法轮功合法的真相)去看守所进行了所谓“提审”。目前的阶段,检察院决定是不是批捕。

三、被非法关押的十七年半中,杨将威屡遭酷刑折磨

杨将威在葫芦岛劳教所被非法劳教期间,曾多次被警察用电棍电击和毒打(参与的警察有葫芦岛劳教所的大队长刘国华、警察张大柱等人,还有葫芦岛市防暴大队全副武装武警)。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杨将威因不放弃信仰,被葫芦岛劳教所犯罪警察强行灌食、用刑具抽打,并被捏着脖子、电击两侧太阳穴,头被电得象爆炸一样、舌头被电出很长,手腕处多年后仍有伤疤。杨将威曾自述,有一次被多根电棍电击,痛苦中感觉自己的魂魄飘出了身体,在自己的头顶上方飘,那是一次濒死的体验。

被非法判刑的十年中,杨将威曾辗转被非法关押在四个监狱:锦州南山监狱、盘锦监狱、大连南关岭监狱、大连第一监狱。期间也遭受了很多酷刑。

二零零九年四月份,盘锦监狱五监区恶警在人秘科科长刘鑫源直接策划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新一轮的迫害:电击、吊铐,毒打,四月十七日到十九日连续三天晚五—七点左右把法轮功学员黄立忠、张奇、赵璐、商艳明、吕秉贵、宫怀友、杨将威拉到严管队实施酷刑折磨。

二零零九年五月,盘锦监狱五监区狱警大队长王建军和狱警刘继春、张福德、刘文霞、刘岭等人多次将杨将威强行铐在铺位爬梯、监舍窗户和晾衣架的铁管上,每天被吊铐十六小时,达六个多月,杨将威双腿被吊铐致血肿、粗胀,痛苦不堪。

二零一二年五月八日,杨将威被从辽宁盘锦监狱转到大连南关岭监狱二监区十分队非法关押,在那里他又遭受大连南关岭监狱惨无人道的迫害。为了逼迫杨将威放弃法轮大法的信仰,逼迫他“转化”,警察用各种酷刑折磨他,曾三天三夜不让他睡觉,还用电烤器将他的臀部烤烂……

在四个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每个监狱都向他提出只要他认罪认罚就可以减刑,但杨将威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属于个人信仰问题,没有罪,所以没能减刑,被非法关押了整整十年。加上被非法劳教的七年半,共计被非法关押十七年半。

四、公认的好人再被绑架 八旬老父亲每日望眼欲穿

杨将威是个公认的好人。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谁求都行,谁的忙都帮,朋友遇难的时候,半夜找人帮忙也是找他。他在两锦大洋电力安装公司上班时是个心肠热、口碑好、人缘好的人。单位一个同事的孩子落水后,是他给救起来的,那家人一直很感激他。有一次因为炼法轮功他被抓走,单位很多同事都落泪了。

将近七十岁的单身老太太李永华在监狱时,家里只剩一个上高中的孩子了,夏天因为暴雨,房子要倒了,他带几个人帮忙把房子重新盖起来了,李永华回家时看到的就是盖得比原来还好的房子。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范德震的遗孀杨雪离世前,除了一个上初中的孩子,家里已没有直系亲属了,最后的日子是他在绥中县城里给租的房子(杨雪家在前所电厂)。因为杨雪是乳腺癌,异味很大,一般人都受不了。他不嫌脏不嫌累的照顾,连去世后火化都是他跑前跑后给办的。

杨将威家住的楼里有一户,老两口半夜突发疾病,需要去锦州看病,他家儿子刚离世,没有亲人能帮忙。他们找到杨将威,他二话没说就跟着去了。楼长说:杨将威可是个大好人,在我们这个院儿口碑可好了,谁有困难都找他,谁有事儿他都帮。

在杨将威之前被长期关押中,杨将威的母亲着急上火一病不起后瘫痪在床六年,已经于前两年离世了。现在杨将威八十四岁的老父亲在儿子被多次、长期的非法关押(累计被非法关押十七年半)中,着急上火,现在耳朵聋得很厉害,眼睛也看不清东西,胃也不好,儿子是他的精神支撑,每天下午五点左右,如果儿子还不回家,就一定要出门去熟人家,让熟人帮忙打电话找儿子。自己说,如果儿子能回来还能活个两三年,如果儿子回不来就活不了了。杨将威的妻子和妹妹每天要面对老人反反复复的同样的话:小威什么时候能回来呀,要是回不来就没法活了,不想吃饭,不想活了。姑嫂两人都没法回答,说多了老人也听不见(听力很差很差),简单几句又解决不了问题,关键是没有合适的话能安抚老人家的情绪。这成了姑嫂两个人每天要面对的最难的回答的最头疼的问题。

现年五十五岁的杨将威曾是两锦大洋电力安装公司的员工,后来单位迫于压力因信仰问题开除了他,这么多来他没有稳定经济来源,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五、劝善

正如大连的王永航律师写给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的公开信《昔日铸大错,如今宜速清遗祸》中所说:“你用大喇叭(动用全国各种媒体)说人家是邪教,人家通过法律允许的上访、写信方式小声解释自己是怎么回事,就用法律形式给人定罪判刑,合理么?”“非但不给人小声解释的机会,还把人抓起来判刑。人家私下里把这种无法律依据被抓、被判、被劳教的遭遇告诉别人,希望得到善良人的理解和同情,就再用法律形式给人定罪判刑,从而也剥夺了别人试图了解真相的机会,这合理么?”“只许你说人家‘邪’,不许人家讲历史、讲事实、讲真相,讲了就是‘搞政治’,不心虚么?”

《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修炼法轮功,制作、传播法轮功相关资料都不违法。法轮功学员用各种方式告诉民众“法轮大法好”,以及澄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为了让世人能对佛法有正面认识,给自己一个美好的未来,是慈悲的救人行为。多年来,所有参与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人(包括各地公检法),都不同程度因为参与迫害善良而遭到了天惩、以至于累及家人。这也就是为什么各级公检法人员越来越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量“把枪口抬高一厘米”,不积极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有众多善待法轮功的人因为自己对佛法的善念善行而给自己和家人积累的福德而福报连连。

希望善良人都能明辨真相,善待法轮功学员,给自己赢得美好未来。

相关人员和地址电话(固定电话区号:0429)
讲真相寄信地址:
绥中县高岭镇派出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高岭镇高岭村高岭街城中路12号,公开电话:0429-6982110
绥中县检察院: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1段15号(电话:0429-6123482)

办案单位:绥中县高岭镇派出所
所长:徐博
警察郭铁军(举报并绑架杨将威):13898286668

绥中公安局局长林辉:15242900110
局长裴海金:0429-6124999 15668787888(新号码)
政委韩国瑞:13942918808
副局长办公室:0429-6122156
副局长办公室:0429-6254575

绥中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宝民:15566757710、13942906360、6136126
王达(曾暴力殴打,跟刘唤宇一起做假证放案卷里构陷法轮功学员):6136126
邢婵(女):13898786881 6136126
马长生:13504227133
马男:6136126
指导员孙景彪:13324297888、6575110
内勤李海云:13942975911、6575110
外勤柏彦生:13942957078、691740、6575110
外勤刘军:13898966389、687840、6575110

绥中县检察院:0429-6128779
负责杨将威案批捕与否的责任人:第二检察部主任康琪(女,三十多岁,人善良,但不明真相),办公室电话:6124289、6122945
绥中检察院副检察长高艳(完全不明真相):13942931668,丈夫高飞(音),在地税局工作,电话:13700196275
检察长刘海彬,办:6127001(新号码),手机:18009896686(新号码),宅:7997767
副检察长谢宝金,办:6123263,手机:13904292674,宅:6131640
副检察长李敬国,办:6123729,手机:13842937997,宅:5137997
副检察长李子良,办:6124655,手机:13942996555
纪检组长曹凤林,办:6126942,手机:13904292009,宅:6121498
政治处主任杨志生,办:6123809,手机:15042942888,宅:2358838
反贪局长马勇,办:6128617,手机:15040919999
反渎局长王卫东,办:6123728,手机:13500457535,宅:6124535
办主任田晓东,手机:13709897168,宅:6132585
检察官:
贺志广:6125517(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刘禹衫:6125517
王冠一:6125315(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刘鑫:6125315
田育齐:6124289(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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